在OA中发出一个协同后,是不可以直接修改的。因为发出的协同可能已经被接收人查阅或处理,因此直接修改是不合理的。
但是有时发出协同后,发起人发现有点问题、想修改一下,可以先将这个协同“撤消”后再修改,然后再重新发出。在撤消和重发时接收人都会收到提示消息,这样就可以避免问题。操作方法是:
在“已发事项”功能中,勾选要修改的那个协同,然后点击上面的“撤消流程”按钮就可以撤消了(无论接收人是否已处理这个协同,都可以“撤消”)。“已发事项”撤消后就变成了“待发事项”,可以到“待发事项”中找到这个协同,双击后修改,然后重发就可以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7007288号 ICP经营许可证:京B2-20240633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251号
北京亦谐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10-51659875 / 400-090-0905
京ICP备07007288号 ICP经营许可证:京B2-20240633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251号
北京亦谐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10-51659875 / 400-090-0905 / 13366573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