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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团化账务处理
提问者:luoy 提问时间:12-08-24 12:48
您好,您提到的实际上是二个会计主体间的控制关系。这种情况以后应当从业务层面控制,而不是仅从会计上控制。程序上怎样控制都是可以做到的,因为现在我们产品中多个会计主体都是在一个数据库的、完全整体化的数据,所以要做这种控制是肯定能做到的,只要二边各加个状态就可以了。之所以说最好不从会计上控制,是为了更严格的体现“会计主体”这个会计上的基本假设。而且从业务上控制会更全面,比如会计之外的库存数量、单价、批次等都可以同步控制(这些信息都是会计上体现不出来的,毕竟会计的核心只是货币核算),这样会更全面。
回答者:05号讲师 回答时间:12-08-24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