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问题

合同支付问题
 
提问者:mm_cpa  提问时间:11-12-29 10:55 
 
您好,无论是支付的金额还是支付方式有变化, 都需要另写补充协议。并把原来的合同在“系统”中终止。类似的情况还有改为少付款等情况。如果本单位的合同管理不是很严格,经常有变化,那么建议采用直接支出的方式,把合同作为附件即可。
这些问题以前我们给过一些说明,比如:

如何减少合同中的应付款项?

不允许在系统中修改,只能将原合同终止,然后重新写一份合同。

这样,原合同中未付的款项将全部作废,可以在新合同中写好新的付款内容。当然,新的合同可以写得简单一些,只要说明原合同为什么终止、以后新的条款是什么就可以了。然后按新合同处理即可(包括要打印后双方盖章)。

特别说明:有人可能会认为,如果我是减少给对方的付款,并且对方已同意,那么按上述方式比较麻烦:因为要先终止原合同,然后再重新写一个新的合同,并且也要经过相应的审批流程。因此考虑对于这种情况系统能否允许直接少付款。但是,必须意识到,这样做会存在很多法律风险,如果将来对方不承认这件事情,或者以此作为推卸重大责任的理由(比如说:因为您少付款了,所以他们不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那样会导致很多问题。使用PB系统,就是为了约束形成规范的工作标准。而且重写一个新的补充协议非常容易,可以只写很简单的内容,比如:“经双方协商,原合同第三笔应付款由X元改为X元,支付日期为XXX日,原合同中双方其它责任、义务保持不变……”。然后双方签字盖章即可。如果有极特殊的情况对方不能盖章、而且可以100%确认不会出问题,那么也应当由内部经办人签字,作为将来查证的依据。同时,系统中的审批也非常容易,如果经常有合同金额变动,还可以内部规定简单一些的审批流程。因此,按上述方式处理,可以保证严谨和高效。

 

 
回答者:05号讲师  回答时间:11-12-29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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