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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务系统取数的问题
问题补充: 由于财务系统在凭证录入时不允许录入红字(即负数),在账务处理后取数遇到以下问题:公司的客户约3000个,业务员约10个,每个业务员负责的客户多,经常出现收回的应收款入错客户的情况,例如,a业务员的两个客户M和N,期初应收款余额为0,本期发生应收款M客户1000元、N客户2000元,业务员a收到现金500元,说是M客户的,会计根据出纳的收据进行了账务处理,月末销售会计和业务员对账时,业务员发现收的500元是N客户的,于是会计进行调账,调账后的数据如下:M客户,应收款借方发生1000,贷方回款500,发现错误后借方调账500,期末余额仍是1000;N客户,应收款借方发生2000,贷方回款500,期末余额是1500。月末在统计每个业务员的回款金额并计算提成时,取出的应收账款发生额数据为N客户:借方发生1500,贷方发生500,但实际上借方有500是调账产生的,不是新增的应收账款,贷方的500也是调账产生的,不是回款。但是在客户很多,业务员也很多的情况下,不可能在月末让会计一个客户一个客户去分析。怎样才能在系统中取出正确的应收账款发生额数据?
提问者:luoy 提问时间:12-10-10 17:04
最佳答案
05号讲师 的答案 ( 采纳时间: 12-10-10 18:25 )
您好,借、贷仅仅是会计上的符号,在“财务”系统中通过借、贷是无法描述具体“业务”类型的,而要统计一些业务数据(如销售提成)又必须需要各种业务类型的“业务”数据,所以想从会计数据中得到销售提成这样的业务数据本身就是不可行的。即使原来能做,也仅仅是因为在极简单的计算规则上模糊地使用了会计数据。比如,企业管理中,销售提成如果管得再细致一点,就应当考核毛利额,而不仅是销售额或回款额(否则销售员总是低价冲量还拿高提成显然是不合理的)。而要通过会计上的应收账款借方、贷方或净发生额,都是不可能实现这种管理要求的。但这并不能说明会计不好,而是因为会计本身所记录、分析的数据都是会计范畴的数据,不可能无限制地要求会计提供所有业务数据。所以您提到的这个问题也与是否使用红字并没有关系,根本原因在于不要想从“财务”数据中得到“所有”“业务”数据。这些业务数据如销售、毛利、提成应当在专门的业务系统中管理才能做好。
0 评论 回答时间: 12-10-10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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