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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录入码标签号的疑问
问题补充: 在DL操作手册第10册“3.4.1商品信息”中,提到----【对于需要使用录入码的商品,必须录入标签号。可以录入不超过10位的字符串(实际工作中,一般只需要二位或一位数字。可以根据条码秤要求的格式)。比如录入为“5”,则表示这个商品允许用条码枪读取“录入码”的方式进行POS收款,并且在条码秤上打印“录入码”时,使用的是5号标签的格式。
向条码秤传送商品信息时,只需要传送“录入码标签号”不是“-”的商品。】
对于称重商品读取的录入码,已经在电子秤中打印出来条形码了,为什么还需要条码枪读取录入码后,再使用指定标签号的格式重新打印一遍?这里不是很清楚,能否更详细的说明一下呢?不胜感激
向条码秤传送商品信息时,只需要传送“录入码标签号”不是“-”的商品。】
对于称重商品读取的录入码,已经在电子秤中打印出来条形码了,为什么还需要条码枪读取录入码后,再使用指定标签号的格式重新打印一遍?这里不是很清楚,能否更详细的说明一下呢?不胜感激
提问者:875940211 提问时间:16-03-04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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